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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谁来判定论文抄袭?

来源:中国青年报

看到查重报告显示,论文的文献复制比超过50%的时候,姚洪军一度觉得自己要举报的抄袭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这位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的副教授,关注本院院长侯怀霞涉嫌“抄袭”已经9年。他提供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显示,侯的博士论文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达55%,另外5篇期刊文章分别为97.8%、69.1%、55.4%、53.1%、47.6%。

依靠这些查重报告,他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写举报信,跟涉事学校反映情况,一一打电话给期刊和论文原文作者,也在网上发帖,结果是无一例外地碰壁。

侯怀霞任职的上海政法学院回应“不构成学术不端”,授与其博士学位的母校中国海洋大学认定“不属于轻微抄袭”。海大学术委员会的一位教授明确表示,侯论文存在瑕疵,但绝非抄袭,“调查资料翔实,我们随时等待向有关部门汇报”。

曾以272分通过司法考试、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的姚洪军困惑了。为了搞清事实,他电脑里的资料已存了几个G,但似乎掌握的资料越多,距离真理越来越远。

事实上,不只是姚洪军,那些参与评议的专家,也面临难题:知网查重存在误差,人工评议不被信任,学术抄袭没有统一标准……

面对这份“抄袭”鉴定,他们也在思考:当学术抄袭被讨论至铺天盖地时,什么才是最准确的评价标准?抄袭与否的边界到底在哪儿?

查重系统的结果专家“不认”

作为同事,姚洪军第一次关注到侯怀霞“涉嫌抄袭”,是在2010年5月。读过她在期刊上发表的一篇论文,他突然觉得“有些问题”。

他已经看过侯怀霞的多篇文章。“她发的文章很多,领域也广,涉及诉讼法、广告法、环境法、知识产权、对外投资、企业责任多种多样,但她研究方向比较固定,而且法律领域的研究在2000年已经细分了。”在姚洪军看来,侯怀霞这样的“多面出击”,基本没有可能。

姚洪军将侯怀霞的多篇学术文章放进了知网查重。其中,侯怀霞的博士毕业论文《私法上的环境权及其救济问题研究》在知网查重报告中显示,与25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内容有重合。

以各个章节来统计,侯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分别为:前言30.6%;第一章49.8%;第二章54.1%;第三章57%;第四章62.8%;姚洪军计算过,综合下来,整篇文章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约为55%。

这份知网查重报告是在2015年生成的,侯怀霞则是在2008年6月6日通过的答辩,报告里列出的被复制的文章也包含了部分侯文刊发后发表的文章。

为“防止误差”,姚洪军又进行了人工比对。他一页页圈出侯文中与他人雷同较多的文字,“最保守估计也超过6万字了”。

侯怀霞的博士论文一共16万多字,按照姚洪军的算法,这些雷同的部分起码占到这篇论文的36%。

侯怀霞毕业的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颁布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其中第10条写明:整段雷同内容占整篇学术成果30%以上,或将他人的学术成果作为自己学术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性部分,构成重度抄袭行为;占10%且非主要创新点,也构成轻度抄袭行为。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官网显示,侯怀霞2004年考入中国海洋大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资源法方向)专业。2008年6月6日,她完成了毕业论文。

姚洪军提供的知网的查重报告显示,侯怀霞另有5篇期刊文章也被指抄袭。2004年发表的《垄断涵义探析》、2006年发表的《我国信用制度的确立与完善》、2007年发表的《论宪法上的环境权》及《论个人独资企业的商事主体性质》、2009年发表的《论人权法上的环境权》,这些论文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内容占比分别为53.1%、69.1%、55.4%、47.6%、97.8%。

姚洪军认为,这些数据表明抄袭是再清晰不过的事实了。然而,中国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给出的结论是,侯怀霞博士学位论文不足以构成轻度抄袭;上海政法学院的认定结论也为侯怀霞的期刊文章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这则“事实”也遭到了侯怀霞本人的反驳。她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复制比中常理和法律法规都会标记,且她对别人的观点不是直接引用,就是间接运用,“这个学术规范是允许的”。

侯怀霞坚称:“我没以任何方式去侵害和套取别人的东西,是否抄袭目前学校已经有结论,这些结论都有依据。”

她还表示,其中一篇期刊文章《论个人独资企业的商事主体性质》,其实“是别人抄我的,是我先发表的论文集”。至于这本论文集的具体信息,她却称“时间太久记不起来了”。

“我没有那些问题。如果真的构成抄袭,我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侯怀霞说。

信机器,还是信人

姚洪军想不明白:“我也是学法律的,白纸黑字的证据摆在这里,难道还不足以认定?”

在他看来,居高不下的“复制比”是推不翻的事实。

但在中国海洋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参与侯怀霞论文鉴定的专家李其眼里,查重报告里的数字并不一定具有强大的说服力。

李其承认“侯怀霞的论文存在缺陷”,但他同时强调,“这绝不属于抄袭”。

按照他的说法,知网的查重会标记雷同的语句,但无法作出更加细微的划分。尤其像侯的博士论文为法学类别,涉及援引大量法律法条的情况。

在他的印象里,侯文中被举报雷同的部分,涵盖科普性叙述、新闻类报道,也有相关的法律法条,而这些都要依照实际情况来综合判定。

“一些历史性综述,有时候用自己的话概述反而不准,不如直接引用已有的说法。”李其说。“知网查重并不能作为评判学术抄袭的唯一标准。”

从2007年开始,学术不端问题越发被重视,部分高校要求硕士研究生论文和博士论文都需要进行知网查重,只有检测合格才能论文答辩,这个要求随后也延伸到了本科阶段。

相比人工筛查,它的数据库庞大,筛查标准统一,工作周期短,面对与日俱增的大量论文保证了审核速度,它逐渐成了学术问题筛查不可替代的“第一道防线”。

2012年,教育部颁布《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4年,又颁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从百度搜索指数来看,知网查重的搜索指数从2012年开始出现升高。

但即使知网查重是我国目前相对可靠的查重工具,机器检测与人为判别毕竟存在一定的差别,一些有关学术问题判别的争议也往往因此产生。

李其说,引入知网后,学术界往往将“复制比”作为判定论文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问题是,不少优秀论文是在既有的成果上推进的,有突出的创新点但可能也存在较多雷同之处,很容易被复制比这一个指标“一棒子打死”;另一部分人却因此找到了捷径――可以没有观点,但是要会用新鲜的写法包装。

在李其看来,知网查重一方面的确保证了论文的原创性,同时却也“圈住了君子,放过了小人”。

这个空子曾被不少人死死地盯住。在市面上,一种所谓的“反知网查重”开始流行,各式各样的论文检测系统应运而生。打开淘宝,一个月销量高达55万多笔的软件还能提供“降重”服务。

拿这个软件来说,它可以根据论文查重情况,自动计算论文“降重”的价格,若需求紧急,24小时处理完还需再加钱。每逢毕业季,该店铺的论文查重及“降重”服务价格噌噌地上涨。

有人总结,企图抄袭者能够用各种方法规避掉知网的查重,而潜心创作者因为引用问题却可能无法通过。

“知网查重系统的存在,归根结底是为了方便,并非绝对。”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是不是学术不端应交由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作判断。”

关注过多起学术抄袭事件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也认可这种说法。他表示,知网查重系统统计的相似度可以用作提示,是否构成抄袭必须进一步鉴别分析。

在众多的学术不端行为中, 学术打假的对象多数来源于直接搬运他人著作的显性抄袭者。作为一种更隐蔽的方式,“软性”的抄袭并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软性”之外,还有一个更广阔的范畴――“隐性”抄袭。有国内知名高校在读学生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透露,自己与导师合著的毕业论文被导师私自“霸占”:缩写为短篇论文,以个人的名字偷偷发表在期刊上。导师解释只出现一位作者是“期刊要求”;但期刊回应“基本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即使对于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来说,鉴别分析抄袭也是道难题。比如对于界限并不分明的中间地带,什么能成为评判抄袭与否的标准?

李其的方法是判定作者是否提出了新观点。但问题是,“观点机器无法识别,需要依赖人评。但人又很难被信任”。

他们只能再次回归软件,这位教授无奈,“可软件不可能没有误差”。

事实上,在国外,筛查论文也主要依赖这样的反抄袭检测系统。国外大学中应用最为普遍的系统是Turnitin。

Turnitin会将用户上传的文档与后台数据库里的文章作出比对,计算相似度的比例,以及包含大量相关信息的“原创性报告”。

但这个系统,有着极其庞大的数据库:超万种不同的期刊杂志、数以百万计的图书、以百亿计的网页。它还采用了智能语料库技术――哪怕你改写了原文,一样会暴露。

新技术能否检测旧问题

被侯怀霞写入博士论文“致谢”中的刘惠荣,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的党委书记。侯怀霞表示,刘是自己的朋友、曾经的领导和同事,读博期间曾给自己诸多鼓励。

刘惠荣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在2008年,那时候,学院里的答辩尚没有查重手段。对侯的论文审查,是答辩小组成员通过几层评议对内容进行的审核。

“这在当时没有任何问题。”她强调。

在她看来,存在问题的反而是举报本身。“侯的博士论文是2008年发表的,举报人是2015年用知网的查重软件检测,这是用现在的软件和标准去检测过去的文章”。

她表示,一来,知网检测到“借鉴”的文章里,涵盖了侯文发表后刊发的文章,谁借鉴谁还不好说;二来,时代不同,用现在的标准去追溯和定性过往的文章学术不端并不能说得通。“即使从法律角度讲,也存在不咎既往的说法”。

2009年,教育部颁布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事实上,被指抄袭后,总有高校及当事人回应:“刊发的论文发表早于各项规范出台。”

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教授张世友从教21年,10篇论文被指抄袭,其间职称从讲师晋升到了教授,并调入了另一所大学。这些论文中至少8篇大量“引用”了文末的参考文献,有的几乎全文由多篇参考文献组合而成。

对此,张世友给出的说法是,被举报的论文多发表于2005年之前,“构不构成所谓的学术抄袭、学术不端,真是10年前的标准不一样”。

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蔡红英曾被公开举报“学术不端”。她的两篇论文一半篇幅以上引用他人已发表的论文,博士期间发表专著与他人已出版的专著在部分章节上存在大量相似,还有两篇文章涉嫌一稿多投。

但校学术委员会对此的认定是,蔡红英两篇论文发表时间在规定实施前,当时全国高校的人文社科领域的学术研究管理尚未完全规范,引用不够规范的现象比较普遍,也是刊登两文的杂志社所允许的。“存在学术不够规范问题,但不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虽然早已见怪不怪,但在熊文钊看来,“不能以新技术去追溯旧问题”,重点是要区分长期以来,判定抄袭的主要标准是不是未曾改变过――比如,无论什么时期,大面积的重合都不被允许。

“在标准一定的情况下,这只是用新技术去检测曾经没发现的问题。”他说。

抄袭与否到底谁说了算

作为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李其记得,接到举报材料,学校就成立了专家小组,但研究侯怀霞博士论文的“工作量很大”。

从分析论文到写完报告,李其用了整整两天时间。加上一些学校规定的流程,前后差不多花了一个月。

他研究了所有国内、国外相关规范,但发现仍有很多条文覆盖不到的模糊地带。他甚至自创了一套评判标准,拿着论文“一个字一个字地抠”,但论文是否抄袭,仍旧“是个非常难界定的事情”。

“首先,国内外没有对抄袭的规范;其次,具体到每篇论文,硬性的标准也不管用,因情况而异。”他说,这个过程需要很多的讨论和商榷,没办法用查重系统来生搬硬套。

他表示,中国海洋大学校学术委员会是“独立存在的”,按要求走完了所有该走的程序,关于侯论文详细的分析报告,他本人没有留存。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了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方称相关情况为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但这样一份让李其费尽周折的评议结果,却并没有得到举报人姚洪军的认可。

长期以来,高校教授被指存在“抄袭”行为交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得出的结论多是“过度引用”或不规范,这也曾被人质疑是“降级处理”。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校学术委员会的独立与否对审查结果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不少高校的学术委员会下设在校科研部门中,即使是独立机构,也有可能受行政因素干扰,对举报的审议难以保证足够地公平。

而且,鉴定抄袭不只是高校面临的难题。姚洪军举报侯怀霞涉嫌抄袭的期刊文章不少刊发于知网查重系统问世前。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到侯怀霞曾发表论文的《苏州大学学报》和《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为核心期刊,《苏州大学学报》曾负责侯怀霞文章的编辑康敬奎说,按照现在的处理方式,投递来的文章首先用知网进行筛查,复制比低于20%才能进入编辑流程。而在当时,刊文的筛查流程为初步查重、外审专家提供意见,都通过,再由编辑部根据情况排版。

如今,康敬奎已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查重操作,他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回忆,“看以前有没有其他人发过类似文章,是不是一稿多投,也会看看作者的学术背景。”

“多数凭印象,根据平时对稿件的掌握情况”。他说,“顶多是这样。”

同样是核心期刊,《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经济学版块的负责人苏伟也给出了类似的回应。

“那会儿查重系统还没出现,就干脆没有系统式的查重。”他解释,一般来说,编辑部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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